院领导简介
组织机构
工作职能
荣誉室
检察长信箱
在线调查
  通知 >>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充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贵定县检察院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督促起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官方微博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代表委员之声
转变作风年
能力提升年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9-22  作者:  新闻来源: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向贵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

1.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 依法向贵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3. 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 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 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7. 负责对管辖内区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 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9. 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 负责检务监督工作。

11. 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政治部,无下属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决算只有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865.82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20.12万元,降低10.5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收入比2020年增加141.57万元,但2021年的年初结转和结余比2020年减少361.69万元,所以总合计减少220.12万元。
(二)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42.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9.93万元,占94.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2.40万元,占5.02%。

(三)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3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11万元,占60.39%;项目支出649.31万元,占39.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699.9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63.79万元,降低13.4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20年增加141.57万元,但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2020年减少405.36万元,所以总合计减少263.79万元。

(五)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7.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40万元,增长10.4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减少143.46万元,行政支出增加92.64万元,其他检察支出增加152.49万元,在职干警的人员经费增加47.75万元。因我单位2021年在职人员增加且工资调标,所以人员经费和行政支出均增加;其他检察业务增加是因为我院在修建两房,2021年相比与2020年支付了207.31万元的信息化建设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408.47万元,占89.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2万元,占5.34%;卫生健康(类)支出35.75万元,占2.27%;保障住房(类)支出48.61万元,占3.0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73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577.0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1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修建办案业务用房,支出249.45万元,中央专项资金支出583.9万元。

1)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19年启动新两房,2019年收到两房预算资金,2021年根据工程款进度使用2019年两房结存资金支付进度款。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474.56万元,支出决算为575.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数12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有县财政保障聘用人员工资62.4万元且2021年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583.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29.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聘用制书记员资金是项目资金,不是预算资金,支出的科目是其他检察支出,所以导致支出远超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40.13万元,支出决算为40.8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增加1名在职人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增加1名退休人员且追加了职业年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1名退休人员死亡,追加了抚恤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增加1名在职人员。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职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16.3万元,支出决算为17.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5.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增加1名在职人员。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职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当年预算为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8.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增加1名在职人员。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45.45万元,支出决算为48.6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增加了1名人员且公积金调标。

(六)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1.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16.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33万元,比上年减少16.30万元,降低44.50%,减少原因是:因为我院2020年采购了一辆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7.63%,比上年减少16.37万元,降低45.19%,减少原因是:因为我院2020年采购了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2.37%,比上年增加0.07万元,增长15.80%,增加原因是:我院2021年公务接待增加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审车、耗油等。2021年,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8万元,主要是:县外其他单位到我院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就餐费用。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64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49万元,比2020年减少4.45万元,降低2.0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要求,单位支出实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避免造成铺张浪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7.0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1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1年可公开项目共计2个,涉及资金381.11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43.11万元,上级资金338万元),我单位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将你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所有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作为附表上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费用。

(十六)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预算安排用于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各级政府预算安排用于检察院除基本支出外的其他专项经费支出,例如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财政预算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财政预算缴纳的职业年金。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死者所在单位依法对死者家属给予的一种慰问和生活补贴。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为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补助缴纳的保险金。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职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根据财政预算安排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职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的医疗补助。:指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根据国家预算安排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储备金。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上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xls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决算公开批复表.xls



 
 

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邮编: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 技术支持:正义网   访问量Web Trac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