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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7-19  作者:申玉凤  新闻来源: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向贵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贵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7.负责对管辖内区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9.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检务监督工作。

11.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我单位共 5 科(室):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只包括本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458.4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407.36万元,降低21.83%。主要原因:一是我院2022年年末结转相比2021年收支减少97.94万元;二是我院在职人员社会保障变动,职业年金、死亡抚恤金、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收支减少19.81万元;三是我院2022新两房建设工程停工,相比2021年减少新两房项目支出收支减少239.37万元;四是我院2022年公共安全支出检察类基本支出和项目收支减少50.2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3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8.64万元,占93.2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83.42万元,占6.7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33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92万元,占74.35%;项目支出341.08万元,占25.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271.58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428.38万元,降低25.2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支减少91.01万元;二是我院在职人员社会保障变动,职业年金、死亡抚恤金、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财政拨款收支减少19.81万元;三是我院2022新两房建设工程停工,相比2021新两房项目财政拨款收支减少239.37万元;四是我院2022年公共安全支出检察类基本支出和项目财政拨款收支减少78.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1%。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7.37万元,降低21.39%。主要原因:一是我院在职人员社会保障变动,职业年金、死亡抚恤金、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81万元;二是我院2022新两房建设工程停工,相比2021新两房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9.37万元;三是我院2022年公共安全支出检察类基本支出和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90.91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7万元,占5.54%;卫生健康支出30.53万元,占2.46%;住房保障支出49.64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85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39.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5.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院2022年因退休人员死亡产生的死亡抚恤金是追加预算支出;二是我院公共安全支出中的项目支出是涉密资金,每年年初没有做预算是年中追加预算支出。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和其他检察支出(项)。当年预算为726.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8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8.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公共安全支出中的项目支出是涉密资金,每年是年中追加的预算支出。

(2)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新两房的支出是以前年度新两房的预算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42.53万元,支出决算为46.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0.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增加一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有一名退休人员死亡,增加了死亡抚恤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有一名退休人员,减少社会保障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和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当年预算为30.57万元,支出决算为30.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87%。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有一名退休人员,减少社会保障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检察(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50.1万元,支出决算为49.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有一名退休人员,减少社会保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8.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3.54万元、津贴补贴148.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12、 职业年金4.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7.24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18.57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1.04万元、 住房公积金49.64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1.71万元、离退休费32.68万元、抚恤金20.6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万元。

公用经费17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7万元、印刷费4.9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电费10.04万元、差旅费1.73万元、 维修(护)费2.44万元、 租赁费1.3万元、 培训费1.06万元、 公务接待费1.5万元、 劳务费5.87万元、 委托业务费0.46万元、 工会经费21.98万元、 福利费3.6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98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3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28万元,支出决算为29.59万元,完成预算的262.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我院2022年采购了一辆新车支出17.98万元,且因采购一辆新车后车辆运行费维护费支出也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9.59万元,比上年增加9.25万元,增长45.49%,增加原因是:2022年我院采购一辆新车17.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4.94%,比上年增加8.24万元,增长41.49%,增加原因是:2022年我院采购一辆新车17.9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5.06%,比上年增加1.01万元,增长210.13%,增加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放开,接待工作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8.09万元,支出决算28.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7.98万元,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费用、加油以及审车费用。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88万元,支出决算1.50万元,完成预算的79.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1.5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0万元,主要是上级院或其他院到我院进行调研、考察等工作产生的接待就餐费用。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18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83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39.66万元,降低18.32%,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的聘用制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是放在商品服务支出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科目,2022年放在了工资福利支出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2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2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2年可公开项目共有1个,因为涉密,所以不予公开。

(二)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可公开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政府安排到我院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的支出。

(十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预算安排用于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各级政府预算安排用于检察院除基本支出外的其他专项经费支出,例如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财政预算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财政预算缴纳的职业年金。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死者所在单位依法对死者家属给予的一种慰问和生活补贴。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为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补助缴纳的保险金。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职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根据财政预算安排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职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的医疗补助。:指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根据国家预算安排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储备金。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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