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简介
组织机构
工作职能
荣誉室
检察长信箱
在线调查
  通知 >>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充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贵定县检察院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督促起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官方微博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代表委员之声
转变作风年
能力提升年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
公开听证 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时间:2020-09-05  作者:王锡敏  新闻来源:贵定县检察院  【字号: | |

公开听证 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92日上午9点,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马某某、刘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政法委、律师等参加听证并发表意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检察长朱启松就马某某、刘某某故意伤害案办理情况及拟处理意见向参会代表进行了介绍,认为本案属于民间纠纷引发,被害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马某某、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的情节、愿意认罪认罚且分别积极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共4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刑事和解。综合考虑全案,拟对马某某、刘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过程中,各参会代表对该案进行表态发言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给予了一致认同,体现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公开、透明和公正,这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的有效方式。

社会治理具有一举多得的积极意义,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邮编: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 技术支持:正义网   访问量Web Trac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