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有效发挥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作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近日,贵定县人民检察院、贵定县人民法院会签了《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就人民检察院拟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前与人民法院的会商程序、检察机关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检法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证据问题产生分歧时的解决措施及共同对案件当事人开展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细化。
《办法》会签后,双方进行了座谈,贵定县人民法院表示,将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意见》及本次会签的《办法》,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依法接受监督。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借助检法联席会等形式及时沟通,共商解决,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严格落实法定性和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规范适用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精准监督,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提升监督质效,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