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该院为打牢理论研究基础,充实干警理论基础,2023年8月25日,贵定县人民检察院以理论研究室牵头,政治部主任董相法作培训人,组织全体干警对“关于民法典合同编的十三项重大修改”进行培训。培训会上,董相法主任根据“十三项重大修改”内容的进行逐一讲解,在讲解结束后与参会干警对每条内容修改的原因,修改之后的成效,并就如何更好的深入运用修改之后的《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了严谨深入的交流讨论。
通过此次培训讲解,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检察干警理论素养,对以后司法办案有一定的帮助性作用。同时,对贵定县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下一步,贵定县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室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切实加强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检察机关职责使用,将《民法典》的精神内涵融入检察办案过程中,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深入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为检察机关事业行稳致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