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提供良好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受理提取批准逮捕案件114件195人,审查批准逮捕91件153人,不批准逮捕22件53人。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25人、“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42人、“黄赌毒”犯罪28人。对罗某某等三人涉嫌故意杀人案、蔡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等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增强打击犯罪合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05件472人,审结262件384人,提起公诉165件262人,起诉率68.8%;不起诉95件119人,不起诉率31.2%。起诉严重暴力犯罪23件29人、“两抢一盗”犯罪38件63人、多发性犯罪48件71人、黄赌毒犯罪13件16人。提出量刑建议263人,法院采纳253人,采纳率96.1%。结合办案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加强社会管理检察建议43份,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过失犯和主观恶性较小的轻微刑事案件坚持从宽处理,采取刑事和解化解案件引发矛盾。对轻微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116人,同比上升141.67%,刑事和解25人,刑事和解不起诉率21.6%。
认真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255人,适用率66.4%。
受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州院指定管辖案件2件3人。提起公诉1件1人,对被告人张某某挪用资金案件庭审采用PPT示证,张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专项斗争纵深推进
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察机关首要的政治任务。一是强化工作调度和线索摸排。院党组每月听取一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汇报,认真开展线索排查和已办案件梳理核查,组织专人参加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和监狱服刑贵定籍罪犯的举报发动,梳理核查了2016年以来办理的审查逮捕和起诉案件949件1360人。二是坚决依法严惩。组建专门的黑恶犯罪办案团队,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23人,批捕11人,起诉11人,成功办理了沿山镇杨秀德、夏方祥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三是坚持“打财断血”“断网打伞”同步。对提起公诉的涉恶案件,依法提出适用财产刑的量刑建议,对在办案件要求侦查机关将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监督查封、扣押、冻结恶势力违法犯罪涉案财物56万元。积极县纪委监委、公安机关配合加强对案件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深挖摸排。
二、加强监督主责,促进和维护司法公正
(一)强化对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件2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1件。侦查监督中纠正漏捕6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人,排除非法证据2件,对侦查活动违法发出书面纠正15件。对构成犯罪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28人,刑事和解不捕6人,审查起诉纠正遗漏同案犯4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提出抗诉案件1件。
(二)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受理羁押必要性案件28人,审查后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并得到采纳28人,发出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通知书5件,发出检察建议书4件,开展在押人员谈心谈话教育 69人次。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谈话24次,针对社区矫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件。加大财产险执行监督,发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
(三)加强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监督民事执行案件6件,监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35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2件,均得到采纳并回复。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办理支持起诉农民工欠薪案件1件9人,追回工资4万余元。
三、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受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案件9件12人,审查后不批准逮捕6人,非羁押率50.0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件17人,提起公诉8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非刑罚措施使用率为33.30%,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37.50%。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举措,一是推动法治进校园。院13名检察官及7名助理,担任县域内30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并送法治进校园22次,涉及师生105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二是积极推动“扫黄打非 护苗2019”专项工作,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等先后对校园周边书店出版物、文化用品、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等开展多次综合排查。三是向县政府专题报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获得县领导肯定批示。汇同县政府在贵定一中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会议,针对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性侵案件,向教育部门和学校发出检察建议。先后到贵定中学、贵定二中等调查走访,对学校教职工进行“一号检察建议”解读,帮助制订预防发生校园案件的各种管理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防止校园性侵及校园欺凌的发生。
四、履行生态检察职能,抓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审查提请逮捕生态环境保护案件3件3人,批捕2件2人;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类48件59人(滥伐林木案4件4人,失火案3件3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0件1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1件38人),起诉7件7人,贯彻生态恢复司法理念,督促相关企业及个人补植复绿58.9815亩。
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0件,其中食品药品安全领域65件,生态环保领域案件线索28件,受理其他领域(文物保护、英烈肖像、荣誉保护)的案件线索5件,经调查后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8件,涉及问题均已得到整改并回复。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福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本院诉讼请求,判决贵定县天皓矿业有限公司生态修复被毁林地19.8945亩。
五、坚持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重点,为企业保驾护航
批捕起诉侵犯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案件5件29人,受理企业家控告1件,监督涉企案件立案1件3人。审查起诉企业及企业家犯罪案件15件20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3件18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2件2人)。严格落实最高检办理涉民营企业11条执法标准,经审查后作出相对不起诉11件16人,起诉2件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
工作中一是加强法治服务。按照县委构建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由院领导带队深入昌明园区多家企业,召开座谈会,零距离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二是搭建检企交流平台。组织召开“司法+企业”两长座谈会,邀请企业家到院,听取企业家相关意见建议,促进检察机关与企业的沟通和互动。三是积极做好案件回访。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进行“一案一回访”,听取企业对案件办理和执法办案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法治需求,加强“以案释法”。四是强化涉企案件公开审查。针对涉企案件召开案件公开审查会,邀请侦查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参会,听取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与建议。
六、强化职能发挥,服务保障脱贫攻坚
把服务脱贫攻坚作为检察工作第一职责,助力贵定脱贫攻坚。一是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批准逮捕涉及脱贫攻坚领域和影响农村稳定案件4件11人,提起公诉8件9人。二是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案件2件,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为农民工讨薪17人26万元。三是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职能,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21人,发放救助金18.5万元。2019年10月25日,省、州、县三级院共同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审查会,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五是强化好帮扶责任和措施落实,投入资金40余万元,开展法治扶贫、思想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村寨环境卫生整治、水源点治理、困难群众补短板、村“两委”脱贫攻坚软硬件建设等。在脱贫攻坚中,院驻新巴镇谷兵村“第一书记”吴道超被贵州省委授予“脱贫攻坚优秀第一书记”称号。
七、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中央司法改革深圳推进会及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一是按照均衡推进四大检察原则,积极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来九大业务划分到三个检察部,以专案专办,术业专攻为原则,建立不同类别办案团队,打造职业化、专业化办案组织。二是深化捕诉一体。为进步提高诉讼质量效率,提升监督实效,对所有受理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推行捕诉一体化,实行“谁办案谁监督”和“监督中办案、办案中监督”。三是积极开展政法机关司法办案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案件的互联互通和证据标准的统一,从而保证司法办案的智能化、高效率和公正性,更好的提高司法公信力。
八、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
一是根据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贵定反馈意见,院党组按照“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立行立改”的原则,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和分类,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强化整改落实。二是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今年以来,开展集体约谈26人,个人约谈4人。三是坚持全员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印发《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凝聚力、执行力、落实力”,打好增比进位翻身仗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存在的执行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消极、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执行力弱化等问题。
九、强化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工作议程,做到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严把检察信息关,按照三审三校制度,通过“两微一端”发送检察信息212条,阅读量达1000次。三是加强检察法治宣传,到企业、村居、校园、街道、社区开展普法宣传36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投入7万元拍摄扫黑除恶及公益诉讼宣传片,2万元用于打造校内青少年禁毒基地和龙港村法治宣传巷。
十、加强政治建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坚持把主题教育作为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抓手,突出抓谋划部署、抓学习教育、抓调查研究、抓检视问题、抓整改落实,推动主题教育向纵深发展。一是狠抓学习教育。坚持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征订学习书籍发给每一位党员,共组织开展10天10次集中学习和4次研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2次,先进典型教育4次,形势教育2次,警示教育2次,党组班子成员上党课3次。二是狠抓调查研究。强化调查研究,保障学做结合有效。通过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学习、带头梳理问题、带头调查研究,找准问题和着力点,大力推进整改落实,保障主题教育扎实有效推进。三是狠抓检视问题。采取群众提、上级点、自己找等方式,通过书面征求、召开座谈会、集中调研会、面对面征求、征求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并列出整改三单。四是狠抓问题整改。坚持学做结合,把整改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组建整改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专项整治台账,结合实际,不等不靠,超前安排,先学先改,做到查改贯通,立查立改、即知即改。
十一、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但与县委和上级的要求及人民群众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检察工作树立案件产品意识和精品意识不高,司法工作中仍然存在就案办案和机械司法情况。二是检察机关在服务依法治县、服务脱贫攻坚等思考不够充分,工作重点不够突出。三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司法不规范问题和顽疾依然存在,执法公信力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四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队伍管理中仍然存在宽、松、软。五是主题教育中有的同志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和对照党章党规查摆“十八个是否”重点不突出,检视整改结合本职工作不够。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以良好工作业绩检验主题教育成效,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聚焦服务三大攻坚战,着力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工作要求,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职责职能,着力化解各类矛盾风险。
二要聚焦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需求,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发生在脱贫攻坚期间各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实行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依法有效精准打击,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提升检察监督工作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业务平衡发展。
四要聚焦改革创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基层检察院司法改革重点,积极完善内设机构改革后专业化职业化办案组织建设、检察权运行的内外监督机制等,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执行好认罪认罚从宽、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办理等规定,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加快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推进公检法执法办案平台大数据建设,促进互联互通。
五要继续推进主题教育,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始终以党的建设为总抓手,扎实抓好主题教育统筹安排,以检视整改为重点,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落实,以“做于细、成于严”工作作风和态度推进每一项工作,构建检察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注重年轻干部培养,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组织保障和人才基础。
中共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