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厅召开“全国监所检察部门专题网络培训会议”,高检院监所厅领导对中政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及条文进行了解读。会上,袁其国厅长作了重要讲话:通报了今年3月以来全国监所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全国监所部门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件),对由我院监所检察科查办的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干警王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为切实贯彻中政委《意见》精神,开展好高检院部署的减、假、暂专项检察活动,我院监所科根据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在押罪犯尤其是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重点罪犯刑法变更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中,不断强化日常检察,深入监区调查了解,紧紧抓住罪犯计分考核、立功受奖、病情诊断、异地调换监狱等容易出现违法和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坚决打击、纠正违法变更刑罚执行行为,严查背后的司法腐败。
2014年3月底,在对省未管所开展驻所检察时发现:一名干警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以为罪犯办理减刑、假释或让罪犯留在入所教育监区服刑为由向罪犯及罪犯家属索要钱物的职务犯罪线索,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安排,分管副检察长靠前指挥,监所科长亲自主办,经过慎密初查、仔细分析评估后,我院于4月2日对王某立案侦查,目前,已对王某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该案的查办,得到了省、州院监所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该案的查处,是保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公正执行,是强化法律监督、严惩司法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我科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高检院专项工作要求,严肃查处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履行检察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