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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挖掘案中案强化监督职能
时间:2014-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年3月11日,我院侦监科办案人员在认真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疑点后深挖案源,从快监督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3月5日,我院侦监科办案人员在审查办理贵定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文某抢夺案中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文某供述其为换取毒品吸食,将其抢夺的物品贩卖给张某,同时张某也证实文某向其换取毒品海洛因,且公安机关在张某的住处已查获了文某抢夺的赃物。至此,办案检察官发现该案存在一些疑点,推测可能存在案中案,即张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经与公安机关对接,我院于3月6日向贵定县公安局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县公安局于3月10日回复我院称:张某系艾滋病患者,不宜羁押,且该案证据系孤证。但经认真审查核实,该案有文某在抢夺案中的供述、张某在抢夺案中的证言、张某住处查获的赃物等相印证,因此该案不存在孤证。且无相关法律规定艾滋病患者不宜羁押,我院遂于3月11日向贵定县公安局发出《立案通知书》。同日,县公安局对张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进行立案侦查,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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