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省人民检察院作出表彰决定,授予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2010年以来,我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文明接待室创建评比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及时处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隐患,特别是在全国、全省、全州和全县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通过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树新风,确保了涉检信访环节不发生重大问题;不断探索创新,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接待群众环境,控告申诉举报接待场所建设实现了跨越发展;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控告申诉检察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群众工作能力有了新的提高,有力推动了控告申诉举报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今后,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把深化文明接待窗口建设作为了解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实践,扎实推进控告申诉举报检察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推动我县跨越发展、率先小康作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