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以统计报表为依据,对我院2014年4至6月办案情况综合分析如下:
一、办案的一般情况
(一)审查批捕、起诉犯罪情况
1、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上升
2014年4至6月,我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0件95人(去年同期44件60人),同比分别上升36.36%和58.33%;均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刑事案件。
2、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均上升
2014年4至6月,我院共批准逮捕案件49件76人(去年41件55人),同比分别上升19.51%和38.18%,逮捕率81.67%;不批准逮捕11件19人(去年同期3件5人),同比分别上升266.67%和280%,不捕率18.33%(同比上升11.51个百分点)。
3、受理移送起诉案件下降
2014年4至6月,我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4件81人(去年同期72件95人),同比分别下降25%和14.74%。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3件80人(去年同期71件94人),分别下降25.35%和14.89%;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去年同期1件1人),同比持平。
4、提起公诉案件下降、不起诉案件上升
2014年4至6月,我院决定提起公诉案件47件76人(去年同期63件97人),同比分别下降25.4%和21.65%,起诉率87.04%。其中,决定起诉自侦案件0件0人,自侦案件起诉率为零;决定不起诉案件4件6人(去年同期1件1人),同比分别上升300%和500%。
5、出庭公诉上升,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上升
2014年4至6月,在起诉案件中,出庭公诉36件47人(去年28件38人),同比分别上升28.57%和23.68%,其中出庭公诉自侦案件1件(去年0件),同比上升;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2件(去年2件),同比上升。
6、法院作有罪判决件数、人数上升
2014年4至6月,人民法院作有罪判决36件47人(去年同期28件38人),同比分别上升28.57%和21.05%,无罪判决为0。
(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1、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情况
( 1)受理贪污贿赂案件上升。
2014年4至6月,我院反贪局和监所检察部门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2件2人(去年同期1件1人),同比件数和人数均上升100%;初查2件2人(去年同期1件1人),初查率100%,同比件数和人数均上升100%。
( 2)贪污贿赂案件立案件数、人数上升
2014年4至6月,我院反贪局和监所检察部门共立案贪污贿赂案件2件2人(去年同期1件1人),同比件数、人数均上升100%;初查成案率为100%。
(3)贪污贿赂案件侦查终结1件1人
2014年4至6月,我院反贪局和监所检察部门共侦查终结贪污贿赂1件1人(去年同期1件1人),同比持平。
( 4)2014年4至6月,我院反贪局和监所检察部门共移送审查起诉贪污贿赂案件1件1人(去年同期1件1人),同比持平。
(5)贪污贿赂案件提起公诉持平
2014年4至6月,我院反贪案件提起公诉1件1人(去年同期1件1人),同比持平。
2、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情况
(1)受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和初查率同比持平
2014年4至6月,我院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0件0人(去年同期0件0人),同比持平;初查0件0人(去年同期0件0人),同比持平。
(2)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重特大案件为0。
(3)2014年4至6月,我院渎职侵权案件侦查终结0件0人(去年同期0件0人),同比持平。
(4)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1件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移送不起诉和撤案为0。
(三)开展诉讼监督活动和办理案件情况
1、开展刑事立案监督活动情况
(1)立案监督案件下降
2014年4至6月,我院立案监督案件为0件0人(去年同期1件1人),同比件数和人数均下降100%。
(2)监督提出纠正意见上升
2014年4至6月,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5件5人(去年同期3件),同比上升66.67%。
(3)监督自侦部门立案为0件
2014年4至6月,建议自侦部门立案侦查为0件。
2、开展刑事侦查监督活动情况
(1)纠正漏捕、纠正漏诉持平
2014年4至6月,我院纠正漏捕1件1人(去年同期1件1人),同比持平;纠正漏诉为1件2人(去年同期2人)同比人数持平。
(2)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持平,提出纠正侦查部门违法违规办案《检察建议》下降
2014年4至6月,我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为0;提出纠正侦查部门违法违规办案《检察建议》共5件(去年11件),同比下降,其中侦监部门提出纠正5件,公诉部门提出纠正0件。
3、开展审判监督活动情况
2014年4至6月,我院提出抗诉0,与去年同期持平。
4、开展刑罚执行和强制措施执行监督活动情况
2014年4至6月,我院查办监管场所干警职务犯罪案件为1件1人,未发现超期羁押;执行机关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为170(去年同期141件),同比上升20.57%;提出纠正15件(去年同期6件),同比上升150%。
5、开展刑事申诉监督活动和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情况
2014年4至6月,我院共受理控告申诉4件;立案复查为0;受理赔偿申请0件0人。
6、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和办理案件情况
(1)受理民行申诉案件下降
2014年4至6月,我院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0件(去年同期1件),同比下降。
(2)2014年4至6月,民行检察部门受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20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5件。
(3)民行案件抗诉情况
2014年4至6月,我院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民行案件为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
二、办案工作分析
1、从侦监、公诉等部门受案的情况来看,公诉部门受理盗窃(16件26人)、故意伤害(6件6人)、贩卖毒品(5件6人)和强奸(4件4人)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分别占公诉受案总数的29.63%、11.11%、9.3%和7.41%;侦监部门受理盗窃(19件37人)、故意伤害(4件4人)、贩卖毒品(11件11人)和强奸(5件5人)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分别占侦监受案总数的31.67%、6.67%、18.33%和8.33%。此外,抢劫、诈骗和危险驾驶等案件也较为突出。其原因是是深层次的:一是社会闲杂人员较多,无固定收入,好吃懒做;二是受教育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尤其是年轻人,缺乏正确的价值引导,自我控制力低下;五是家庭不和睦,单亲家庭和留守少年增多,父母对子女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督等等。
2、侦查和诉讼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虽然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纠正漏捕、漏诉案件与去年同期持平,但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意见(检察建议)较去年同期减少了6件,同比下降了54.55%,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3、在我院党组的领导和自侦部门干警的精心组织下,自侦部门受案数较去年同期明显上升。2014年4至6月,除了反渎部门外,反贪部门已立案1件1人,监所检察部门也立案并侦查终结1件1人。今年第二个季度,我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部门因为工作表现突出还得到了最高检的表扬,但自侦工作开展不平衡,反渎部门办案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4、2014年4 至6月,我院无超期羁押、超期侦查、超期起诉。
5、2014年4至6月,我院民行检察部门受理督促履行职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民行检察部门提请抗诉民行案件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围绕年初确立的自侦工作思路,结合自侦部门自身工作实际,拟定办案具体工作措施。自侦部门干警根据线索性质分成若干办案小组,明确进度和责任,通过定期汇总,分析总结前段时期办案工作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不足,拟定针对性较强的侦查思路,确保查办案件有一个更大的突破。
2、加大侦查监督、刑事立案监督和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充分依托政法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和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协作机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监督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执法视野,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
3、需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把督促履行职责工作做好做实,更好地为贵定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4、更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下访巡访”,扩大工作覆盖面,围绕“有案办案,无案宣传”的总体要求,加大举报宣传力度,拓宽民行案件和自侦案件线索来源。
5、随着全国案件管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正式上线运行,所有案件已实现网上录入、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案件流程要求更加严格,要求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监督和审查职责,业务部门内勤要准确录入案件数据,严格遵守办案流程要求,保证案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