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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机制,法检两院制订案件互评办法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构建新型的法检监督配合关系,拓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方式方法。近日,贵定县检察院、县法院经过商后,会签了《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办法》。办法共十三条,内容包括评查人员组成、评查方式、评查范围、评查组织实施、评查结果运用等方面。

一、《办法》明确了评查机构和评查人员。根据《办法》,法检两院成立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审判管理和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交叉评查工作。评查人员从两院员额法官、检察官、资深助理中选派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责任心重、具有丰富司法工作经验的人员组。

二、《办法》明确了案件评查的基数和范围。办法规定,每季度法检两院已办结案件80%纳入评查范围;评查重点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对法检两院处理部分可能引发信访案件、引发网络和社会舆情案件。

三、《办法》明确了评查程序和方式。《办法》规定,对拟评查案件采取随机抽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行“三步走”评查法,即评查人员全面交叉评、听取承办人员意见、审委会检委会审议和决定评查结果。评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办法》明确评查结果运用。《办法》规定,评查结束后,评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结果纳入员额法官、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评查为不合格的案件,按照司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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