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监督 切实履行职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3月29日,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员额制检察官范秀静、汪友莲在贵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分别作出自2015年入额以来的检察工作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中,县人大常委会对两名员额检察官2015年司法体制改革以来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对下步着力践行检察官“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操守提出了工作建议和要求,一是强化对宪法的学习和领会,围绕宪法开展好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密切联系群众,不仅在办案中与群众的联系,还要在以案释法、法制宣传等方面发展好检察职能作用;三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与联系,运用好互联互通大数据信息平台,统一证据标准,统一思想认识,努力形成司法办案合力;四是强化办案质量,注重法律与社会“双重”效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会上还听取了贵定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推进审判管理改革创新工作情况暨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中着重分析了县检察院2017年不起诉、不批捕案件的审查情况,明确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并给出几点建议:一是统一认识,转变司法观念,积极改革创新;二是强化办案能力建设;三是强化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四是积极探索创新,为解决审判监督管理、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寻求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