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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时间:2014-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今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找准定位,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反腐倡廉建设为根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强化正风肃纪为重点,加强自身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契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努力为全省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障。

  一、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需要各级领导、各个部门齐抓共管,打好组合拳。按照中央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签字背书,守土有责的要求,分清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有责必问。党组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党组及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组书记、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中层领导具体落实责任。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积极提供各项保障。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通过查办案件和责任追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要实行“一案三查”,一要查究当事人责任,二要查究监管不力、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领导主体责任,三要查究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不力,发现问题不报告、不提醒、不纠正、不查处的失职渎职责任。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做好迎接州院对我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考核工作的准备。

  中纪委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绝不是纪委“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当前反腐败形势已经对纪检监察机关形成倒逼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的责任,只能进、不能退,守土有责,失职渎职被追责。

  二、严明党的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严格执纪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坚决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确保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贯彻落实。要自觉抵制企图动摇党对检察工作领导和偏离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思潮,检察人员对外发表涉及司法改革、检察改革的文章,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纪律性,着力整治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要强化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严格教育,加强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修养,忠诚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遵守组织制度,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

  严格执行检察工作纪律。检察纪律是党的纪律在检察领域的具体体现。高检院制定的各项条规禁令是检察纪律的重要内容,检察人员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认真执行省院《关于对上级和省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要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院的决定规定,自觉接受上级院的领导与监督,重大问题必须按规定上报上级院。坚决制止、纠正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现象;对随意变通、规避上级决定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批评和纠正,严重的追究纪律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检纪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高检院将开展纪律禁令教育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处并曝光执行不力、选择性执行和违反纪律禁令的行为。要立即自查自纠,确保纪律禁令贯彻执行。

  三、着力纠正“四风”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加大力度抓好中央八项规定、高检院实施办法和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带头抓、反复抓,持之以恒,加大力度,坚决防止反弹。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加大执纪检查力度,统筹抓好日常监督和集中检查,监督检查以暗访和查处顶风违纪为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巩固并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加强检务督察,突出重点整治。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高检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办公经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办公用房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行为。禁止以业务协作会、交流会、研讨会等为名组织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跨省区域性联谊活动、学习交流、考察走访,禁止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执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办会、开会、活动等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和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省院打麻将赌博“三严禁”。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四、坚持有案必查,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确保惩治有力

  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放在反腐败的突出位置,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要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着力查办利用检察权以案谋私、贪赃枉法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超期羁押等任意侵犯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案件,失职渎职导致涉案人员自杀、死亡或脱逃案件,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案件,以及顶风违纪的案件,决不姑息迁就。

  要坚持案件查处情况及剖析整改情况“双报告”、通报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和对违纪违法案件统计分析等制度,增强预防违纪违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健全办案机制,运用参办、督办等方式推动内部协作配合,提高办案实效。要严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关于案件线索处置方式、处置标准的规定,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除信访渠道外,要从在办案件中发现线索、从专项检查中发现线索、从网络舆情中发现线索,及时监控、分析、研究、核查线索;凡检察人员涉嫌违纪被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通报的必须层报省院,凡举报线索和查处情况在报告本院党组的同时必须报告当地纪委和层报省院,不得瞒报迟报。要提高初核能力,严格办案程序和标准,把案件办成铁案。纪检监察部门不查案是失职,压案是渎职、办不好案是不称职,同样要问责。

  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教育和监督管理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高检院实施办法,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机关党组织、政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牵头和协办任务落实的监督检查及责任考核,要进一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认真落实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纪党规党法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廉政教育载体,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通过查办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反面典型以案明纪。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着力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对群众反映较大和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要及时提醒警示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严肃党内生活制度,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按照上级机关部署,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核实,加强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

  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持续开展专项督察和专项治理。根据司法改革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加强对检察权行使尤其是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案件责任终身负责制的规定。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和受利益驱动办案、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和专项治理,狠抓整改落实,通报和严惩违纪违法行为。

  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省纪委提出,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的明确要求和鲜明工作特点,是纪检监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担当新任务的客观需要。“转职能”重在找准定位,将履职范围归位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上来,将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上来,纠正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转方式”,重在转变观念、改进方式,将心思和精力凝聚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实现“面面俱到”、“四面出击”向“重点突破”的转变;“转作风”,重在务求实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上来。“三转”的目的是为了收拢战线、攥紧拳头、形成合力,使工作向主业聚焦、力量向主业汇聚,抓好本职,彰显作用。要通过“三转”,使纪检监察工作的站位更加准确、行为更加规范、作风更加严谨。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部门要以“三转”为契机,力提升队伍素质。要树立“正人先正己”、“监督者必先受监”

  的意识,以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规范言行,强化自身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违背作风建设规定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查处、暴光,维护队伍纯洁。要严格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纠正不思进取、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等不良作风。要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努力提升素质能力。

  院党组要按照“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选拔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优秀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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